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023-11-12 2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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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钱某在父母的资助下,于2010年购置了一套房屋。钱某与李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在甲公司上班,每月工资6千元CQ9电子,年底奖金3万元;钱某是一名文学创作者,每月收入不稳定,有时可以获得10万元劳务报酬,有时一个月颗粒无收。2013年,李某的父亲去世,李某继承了其父亲30万元的存款。李某因有炒股经验,将30万元用于炒股,获利20万元。2015年,钱某在旅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获得赔偿金10万元。2021年,因钱某迟迟未能怀上孩子,李某对钱某态度日渐冷漠。钱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便诉至法院CQ9电子,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钱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已升值50万元。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经济基础,若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范围明显太宽,不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对个人意愿的尊重程度也稍显不足。若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太窄,又忽略了夫妻双方是生活共同体的事实。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结合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若对财产无特别约定,则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李某婚后的工资、奖金、因继承取得的30万元、炒股获利的20万元、钱某婚后的劳务报酬;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的有:李某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钱某个人财产的有:婚前购置的房屋及其自然增值的50万元、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10万元、钱某专用的生活用品。法院鉴于李某亦同意离婚,故依法判决准予钱某与李某离婚,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何律师提醒CQ9电子,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区分的关键点是登记结婚的时间,即财产取得的时间是登记结婚之前还是登记结婚之后,同时结合法律的特殊规定,才可以一一确定各类财产的归属。换言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外,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处分权。

  如有疑问请联系何律师,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三层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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